【中卫特辑】朱洪彪:公立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聚焦“五新”
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水平发展的意见》。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描绘了公立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蓝图,指明了公立医院未来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方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意见》的核心要义是: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一条主线,实现三个转变,聚焦五“新”。
“一条主线”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确保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个转变”是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更看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工具,将医院管理的基础精准到科室、诊疗组、每名医务人员和重点病种;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看重人才技术要素,重点从硬件建设转向提高人员薪酬待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一个层级是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布局的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其功能使命是解决技术创新、科学技术进步、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等问题,提高中国医学和医疗的国际话语权,推动中国医学、医疗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个层级是省级高水平医院及省级布局的区域医疗中心,其功能定位是解决大病、重病不出省问题,减少跨省就医,让群众不出省就能解决医疗健康问题。
第三个层级是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在城市,以城市三级医院为龙头,组建由区级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内的紧密性医疗集团,其核心是按照网格化进行布局和管理,负责网格内群众的医疗健康问题,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管理。集团内部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抱团发展,资源统筹调配,促进医防融合,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在县域,打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共同对县域内群众健康负责,提供全周期医疗健康服务。
新体系“新”在:一是定位明确,目标清晰,有利于全方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二是系统整合,解决体系碎片化问题,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三是促进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有利于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四是促进医防融合,有利于实现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打造专科集群。推进医疗技术创新,推动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的产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增强群众获得感。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建设智慧医院。
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公益性导向。
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的筹资机制。增加政府投入,确保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目标是政府投入逐步达到公立医院收入的20%~30%。改革医院收入结构,重点提高技术服务收入占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改革目标是慢慢地提高到60%。
二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多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改革目标是逐步达到60%;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四是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工作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更看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最终影响的是公立医院支出结构改革,改革目标是人员薪酬占公立医院支出的比例逐步达到60%,压缩额外支出占比。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薪酬结构,改革目标是把固定薪酬占比提高到60%左右,使广大医务人员收入有一个合理预期,正向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提高能力水平。
五是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六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住院患者,采取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按床日付费;对门诊患者,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对日间手术及合乎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可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对紧密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热情参加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院训、愿景、使命等)。强化患者需求导向(纯粹医者文化、学术文化、以患者为中心文化、医患和谐文化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关爱医务人员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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