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报4起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云南通报4起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云南省各级医保部门始终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第一个任务,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自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部分参保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4年2月6日,楚雄州南华县医保部门依据线索发现,参保人王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存在第三方责任,但在医院就医时,隐瞒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享受了医保政策待遇,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医疗费19542.8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南华县医保局作出以下处理: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9542.86元,以涉嫌构成诈骗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28日,大理州祥云县医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参保人邵某某在意外受伤住院治疗过程中,隐瞒受伤事实,向祥云县人民医院提供虚假意外受伤材料,违规申报了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障基金7531.8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祥云县医保局作出以下处理:责令退回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7531.80元,以涉嫌构成诈骗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5月,德宏州陇川县医保部门依据线索核查发现,玛某某将本人医保卡交由亲属(未参保)冒名使用,让其亲属以玛某某的名义到医院看病并住院治疗,出院时冒用玛某某身份进行结算,骗取医保基金11238.2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陇川县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238.27元;暂停当事人玛某某医保费用结算3个月;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红河州屏边县医保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发现,参保人马某某与其父亲王某某在家中发生争执,导致其父头部受伤入院治疗,马某某在为王某某办理入院手续时故意隐瞒外伤事实住院,并在《外伤事实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在办理费用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报销医疗费用13243.27元。屏边县医保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将马某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移送公安侦查,经公安侦办终结,移送检察院依法进行起诉。2024年6月,屏边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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