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股份停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124亿海通证券保荐
我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证监会网站9月20日发表关于停止对洛阳中超新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超股份”)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阅的决议。
深交所于2023年6月6日依法受理了中超股份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请求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阅。日前,中超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洛阳中超新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求文件的请求》,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吊销对洛阳中超新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的请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决议停止对中超股份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阅。
中超股份主要是做先进无机非金属资料研制、出产和出售,根本的产品包含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低烟无卤阻燃资料,以及以特种氧化铝、勃姆石为代表的锂电池涂覆资料等。
裴广斌、张金华为公司的操控股权的人、实践操控人。裴广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79%,经过紫光文明直接操控公司股份总数的5.36%,经过鼎坤文明直接操控公司股份总数的2.68%,算计操控公司股份总数的34.83%;张金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79%。裴广斌与张金华算计操控公司股份总数的61.61%。
中超股份本次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揭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越1,870.00万股,公司本次揭露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份额不低于25.00%,公司股东本次不揭露出售股份。公司原拟征集资金124,000.00万元,用于年产12万吨氢氧化铝微粉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白超细氢氧化镁阻燃剂项目、年产3万吨新能源电池涂覆资料用特种氧化铝项目、年产1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弥补流动资金项目。
中超股份本次的保荐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袁先湧、邬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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